勞動部(下稱本部),為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對我國就業市場造成之影響,支持勞工安定就業,協助企業穩定僱用並強化勞工職能培訓,協助受影響之失業勞工重返就業市場,並鼓勵初次尋職及待業青年接軌職場,特訂定本要點。
本要點之協助措施如下:
(一)支持受影響企業規劃辦理訓練
(二)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
(三)維持僱用安定
(四)整合型就業服務
(五)鼓勵青年參加政策性產業訓練課程
(六)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
(七)其他協助勞工相關措施
五十一人以上企業可參考本部提供課程清單申請年度員工訓練補助
個別訓練計畫:最高補助95萬元
聯合訓練:最高補助190萬元
獲獎單位專案認定:最高補助200萬元
內訓鐘點費、講師交通與場地費可報銷
外訓補助比例:原則50%,青年或政策性課程可提高至70%
申請截止:每年9月30日前,並應先上傳至「計畫資訊系統」
實施減班休息期間參訓,可申請訓練津貼,最長核發6個月
津貼計算依:
減班前月投保薪資 − 減班後協議薪資 = 差額
每月依實際訓練時數 × 當年最低工資(如190元)核發,最高17,210元
若投保薪資 ≤ 30,300元者,最多補助12小時訓練時數
企業維持僱用率達90%以上者,最高補助訓練費用350萬元
勞工與企業均可透過資訊系統提出申請
薪資差額補貼:差額的50%
津貼 + 補貼總額 不得超過薪資差額
補貼申請期限:每滿30日的次日起90日內
可由雇主代為申請,並透過台灣就業通網站辦理
主動媒合失業勞工(特別是中高齡)對接缺工企業
雇主安排職場導師訓練者:每人每月補助12,000元,最長3個月
同一雇主年度內上限180萬元
全時就業者僱用獎助每人每月6,000元,最長6個月
職務再設計補助:每人每年最高10萬元
企業須維持90%以上僱用率,且不得同時實施減班休息
年滿15至29歲青年,參與職前訓練或產業新尖兵計畫者,每月可領1萬元獎勵金,最多12萬元
必須在指定期限內檢附金融帳戶文件
每位青年限領一次
符合條件青年可領尋職津貼每月5,000元,最長3個月
就業獎勵:
就職滿30日:5,000元
滿90日:20,000元
滿180日:10,000元
總獎勵上限45,000元
須註冊台灣就業通並按月上傳資料
協助措施會隨國際與就業情勢調整
原則上不得與其他補助重複請領
經費來源為行政院特別預算,未通過前由本部基金支應
申請書表由勞動部另行訂定